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(发改经体(2017)1999号)文精神,结合市民管局整改通知要求会长、副会长会费标准在一万以上的要减半收费,经研究决定,宁波市胶粘剂及制品行业协会2019年至2022年期间,协会会长、副会长会费在一万以上减半收费,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会费标准不作调整。
会内职务 |
原会费标准 |
会费标准 |
会长单位 |
5万元 |
2.5万元 |
副会长单位 |
1.5万元 |
0.8万元 |
理事单位 |
0.2万元 |
0.2万元 |
会员单位 |
0.1万元 |
0.1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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